平常工作天,習慣晚上夜深時,才讓胖胖出門跑跑,人少車少比較適合,每次叫他出門跑跑,就會恣意狂奔。以前小時候跑超快的,想跑的心比他的腳還快,甚至跑到打結。

看看他跑的來回約百米,呵,幾秒鐘就跑完了。



最近才開始習慣以影片紀錄,舊相機送修後,回來後影片的對焦速度卻莫名的慢,竟然都跟不上胖胖的速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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